香港特区政府15日发表咨询文件,就加强保障消费权益和打击不良营商手法的立法建议,征询公众意见。
文件建议,在《商品说明条例》下订立新的刑事惩处,以期禁止诸如误导性遗漏、高压式、饵诱式等在消费交易中常见的不良销售手法;建议扩大现有《商品说明条例》中关于禁止货品作出虚假商品说明的范围,将会涵盖消费交易中有关服务的商品说明。
此外,文件还建议,拟议的刑事条文由香港海关负责执行,并赋予海关新的执法权力,以有效执行公平销售条文。在新机制下,海关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有权要求涉嫌使用不良销售手法的商家作出承诺,停止及不重犯违规的行为。
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15日表示,香港经过多年努力赢得“购物天堂”的美誉,不能让个别以不良手法损害消费权益的个案,影响消费者及大众对整体业界的观感和信心,所以必须加以遏止和打击。
此文件的咨询将延续至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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