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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工商部门成功调解一起啤酒消费纠纷

2011-10-12 09:21:00来源: 阅读量:6

         近日,湖南经济网讯湖南永州市民唐先生在该市某酒店用餐,饮用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的啤酒后,引发身体不适。经该市工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解后,唐先生获赔2600元。

 

前几天,唐先生和9个好友一起到永州市零陵区某酒店吃饭,席间点了8瓶啤酒,唐先生和匡先生共饮一瓶。一杯啤酒下肚后,只隔了两三分钟,唐先生便开始呕吐了,嘴巴有发麻感,胃里感觉很不舒服。仔细查看啤酒瓶身,唐先生既没发现生产日期也没看到保质期。唐先生随即到医院就诊,医生初步诊断为饮食中毒。匡先生只喝了一口,症状不明显。唐先生与啤酒经销商协商赔偿事宜时,销售方不承认啤酒存在质量问题。其后,唐先生向当地警方报了案,办案民警立即通过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将案件原委告知工商部门。(作者 肖姣)

 

10月5日,永州工商部门联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该案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解,当事双方达成协议:啤酒经销商承诺赔偿唐先生医疗费等费用2600元。目前该赔偿款已交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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